12月6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5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公示了2家企业的补充材料要求,其中,晶合集成被要求补充说明股权变动合规性、子公司是否存在禁止上市情形及外资准入等事项,具体如下。
中国证监会请晶合集成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请就发行人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请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境内子公司是否存在《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境外发行上市的情形。
请说明发行人募集资金用途涉及境外投资所履行的相关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情况。
请说明发行人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和实际业务经营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外资禁止或限制准入领域。
据了解,晶合集成是一家专注于集成电路制造的企业,主要从事晶圆代工业务。
重要提示:本文著作权归财中社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editor@caizhongsh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