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开出总计巨额罚单,16名相关责任人同步被追责。
具体来看,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三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及费率,涉及多地业务操作;投保信息管理不规范,导致客户数据准确性存疑;报送的报告及经营数据不准确,隐瞒关键指标。基于此,监管部门依法对太保财险总公司警告并罚款472万元,其安徽分公司、河南分公司分别被罚30万元和50万元。此外,叶明满、陈森等16名直接责任人因负有管理职责,被处以警告及合计99万元罚款。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除同类条款费率问题外,还涉及违规向投保人提供合同约定外的利益。该公司被处以警告及353万元罚款,赵鹰、胡乐天等9名责任人被追责,罚款总额达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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