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第一创业(002797)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行收到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在鸿达兴业2019年可转债项目中涉嫌持续督导业务未勤勉尽责,被正式立案。

此时,距离鸿达兴业可转债发行已过去近六年,而这家上市公司早在2024年3月就已从A股市场黯然退场。
这起立案的案源,要追溯到六年前的一场资本运作。
2019年12月16日,鸿达兴业公开发行了2426.78万张可转债,总额高达24.27亿元,债券简称“鸿达转债”。由一创投行担任保荐机构与主承销商。然而,这笔巨额募资的实际使用却出现了严重问题。
江苏证监局在2025年6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揭露,鸿达兴业在2019年可转债发行后存在多项严重违法行为。首先是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自募资到账的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7月23日期间,鸿达兴业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达16.91亿元,这些资金主要被控股股东鸿达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其次是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应期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存在虚假记载;最后是未能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及重大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最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约5780万元,并对实控人周奕丰采取终身市场禁入。

公开资料显示,鸿达兴业集团成立于1991年,实控人为周奕丰,业务范围覆盖资源能源、盐湖开发、化工、环保、新材料、交易所及股权投资等七大领域。自2019年起,受化工行业整体低迷影响,鸿达兴业集团盈利能力下滑、偿债压力持续加大。2020年12月,其发行的“20鸿达兴业SCP001”因未能按期支付利息构成实质性违约,拉开了鸿达兴业债务危机的序幕。
2024年3月18日,鸿达兴业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随后的4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裁定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经审计,在破产申请受理日,该集团总资产为99.64亿元,而负债规模高达338.45亿元,净资产为-238.81亿元,已处于严重资不抵债的状态。

作为持续督导机构,一创投行是否尽到了“看门人”的职责?持续督导职责包括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督发行人的公司治理和经营决策、跟踪发行人信息披露等多项关键内容。然而,从鸿达兴业挪用募集资金、长期财务造假而未被及时发现的情况来看,一创投行的持续督导工作可能存在明显漏洞。
2024年5月,一创投行曾发布关于鸿达兴业回售违约风险的提示性公告,表示鸿达兴业因资金紧张,存在无法兑付回售债券面值及当期应计利息的风险。这一风险提示虽然及时,但问题在于,鸿达兴业的财务造假和挪用资金行为早已持续多年,直至2025年6月才被监管层全面查实,而一创投行对此的核查穿透相对有限。

一创投行被立案,恰逢其业务聚焦北交所IPO的关键时期。
2025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业绩保持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85亿元,同比增长24.32%;实现归母净利润7.71亿元,同比增长20.21%。其中,投行业务板块表现较好,实现收入1.97亿元,同比增长15.13%,占公司总收入的比重为6.60%。此外,一创投行近年来在股权融资方面正持续聚焦和布局北交所IPO业务,2025年上半年,一创投行成功申报1单北交所IPO项目;截至2025年6月末,北交所IPO在审项目共计2单。


此次立案调查,可能对这些业务的推进带来不确定性,比如监管机构可能会暂缓受理一创投行新的投行项目,这对它当前重点布局的北交所IPO业务并非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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