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6日,深交所对中信证券(600030)及保荐代表人陈禹达、王彬出具监管函,因在辉芒微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辉芒微”)创业板IPO项目中存在三项违规行为。
这是继5月14日被上交所警示后,中信证券投行核心业务再次因执业质量问题“翻车”,凸显头部券商在严监管环境下的合规压力。
监管现场检查显示,中信证券在辉芒微项目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未充分核查发行人经销收入内部控制有效性,招股书显示经销收入占比超90%,但实际存在信用政策执行与披露不符、原始单据缺陷等情形,保荐人核查意见不准确。
二是对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流水核查不到位,未按要求对异常大额资金流向进行穿透式核查,且未采取充分替代性措施。
三是未审慎核查生产周期披露准确性,招股书称生产周期约6个月,但部分产品实际周期远超该时长,影响库龄计算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审核判断。
深交所对中信证券采取书面警示措施,对两名保代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
辉芒微曾两度冲击IPO均以失败告终。2022年科创板申报期间被抽中现场检查后撤回,2023年转战创业板仍在两轮问询后于2024年1月撤单。项目中介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同步被警示,签字注册会计师遭通报批评,反映出IPO项目全链条合规风险。监管部门指出,此类“一查就撤”现象暴露出中介机构尽职调查流于形式、发行人信息披露质量低下等问题,需通过强化追责倒逼执业质量提升。
值得关注的是,近一个月内中信证券已有6名保代被监管处罚。除辉芒微项目外,5月14日上交所披露,中信证券因在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中未如实报告年内受罚情况,且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核查意见,导致李宁、吴鹏等4名保代被出具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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