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浙江东阳市委政法委负责人带领十余个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专程赴浙江孚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孚诺医药”)开展专题调研。
这场调研背后,是一场牵动人心的跨国商标战争——美国能源巨头埃克森美孚(ExxonMobilCorporation)正对中国这家创新药企发起全面商标“狙击”。
图片来源:孚诺医药公众号
能源巨头的跨界诉讼
2024年5月,浙江孚诺医药自主研发的新一代黄褐斑外用药“孚美达”获批上市。作为境内首款符合国际金标准的三联配方创新药物,它填补了国内黄褐斑治疗领域的空白。然而,药品刚上市半年,一纸裁决书突然而至。
美国能源巨头埃克森美孚以“商标近似”为由,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对“孚美达”商标的无效宣告请求。2024年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支持美孚主张,宣告“孚美达”商标无效。
图片来源:孚诺医药官网
这场知识产权对抗迅速升级,除了“孚美达”,美孚还对孚诺医药旗下“孚美莱”、“孚美人”、“孚立美”等所有带“美”字的商标发起全面“狙击”。
“我们的药品在即将获批上市之际,美孚方面突然提出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孚诺医药董秘傅家祥公开表示。面对这一结果,孚诺医药于2025年1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无效裁定。目前,案件仍在司法审理中。
“孚美达”与“美孚”的区别
争议的核心,是“孚美达”与“美孚”是否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近似。
从文字构成看,“孚美达”为三字组合,取自公司名“孚诺”中的“孚”字。据孚诺医药解释,“孚”在《说文解字》中代表信用、信服;“美”体现产品治疗黄褐斑的特性,呼应“关爱健康美丽”的企业使命;“达”则寓意效果即刻到达。而“美孚”仅是英文“Mobil”的音译,二字结构简单。
从行业属性看,孚诺医药专注于皮肤外用药研发,产品面向皮肤科患者;美孚则是全球最大能源企业之一,业务涵盖石油、天然气勘探等,服务工业客户。两者领域相隔甚远,消费场景截然不同——一边是求医问药的患者,一边是加油站里的车主。
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律师邱洪奇公开指出,商标近似性判定需以“相关公众一般注意力”为标准。从目前公开信息判断,“孚美达”与“美孚”不应当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近似。但最终结论仍需司法机关裁定。
美孚在中国注册了超1400件商标,覆盖全部45个国际分类。即使在医药类别下,也拥有11件商标。
有知识产权专家公开指出隐忧:美孚部分注册商标长期未实际使用,可能构成商标囤积;其在华维权存在“驰名商标泛化”倾向,通过强调润滑油领域的知名度,试图将保护范围过度扩展至化工原料相关上下游行业。
这场商标之争已引起地方政府重视。东阳市委政法委组织的专题调研中,各职能部门正合力为企业搭建法律支持体系,应对这场横跨能源与医药领域的知识产权博弈。
当“孚美达”的命名创意遭遇跨国公司的商标霸权,这场诉讼不仅关乎一家药企,更将测试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天平能否在激励创新与防止滥用间找到平衡点。本土创新药企的生存空间,正系于这场看不见硝烟的战争。
二十年磨一剑的药企之路,2024年再启IPO
《财中社》发现,深陷商标战火的孚诺医药,并非行业新兵。
这家成立于2002年的企业,总部位于浙江东阳,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皮肤外用制剂、原料药、药用生物活性物质三大研发平台及四大省级研发机构(含院士工作站)。
公司发展之路充满坎坷,其核心产品“孚诺软膏”(复方多粘菌素B软膏)作为治疗皮肤感染的特效药,在国内市场占有率长期领先。但近二十年来,公司凭这一款主打产品打天下,直到2024年“孚美达”问世才实现产品线突破。
2022年9月,孚诺医药曾向深交所创业板提交IPO申请,计划募资4.57亿元扩产,但2023年3月,公司宣布撤回申请。
IPO折戟背后,孚诺医药2019年至2022年营收分别为2.53亿元、2.57亿元、2.92亿元、3.11亿元,归母净利润对应为0.55亿元、0.67亿元、0.8亿元、0.85亿元。
《财中社》注意到,2019年至2022年,公司营收复合增长率约为7.1%,未达到创业板对“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推荐标准中“最近三年营收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的要求。
在对公司IPO问询中,监管重点关注其销售费用问题。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2年,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1.51亿元、1.38亿元、1.57亿元以及1.57亿元,分别占当年营收的59.68%、53.69%、53.77%和50.48%,始终过半。
更引发关注的是,多家推广服务商实控人曾通过股权代持方式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21年清理代持时,15名推广服务商实控人获得29.63%-56%不等的收益率,其中郑礼碧、王海良、曾晓红、许青云2016年入股价格18元/出资额,退股价格100.89元/出资额,获得460.5%的惊人回报率。
《财中社》注意到,2024年,孚诺医药重启IPO征程。最新动态显示,公司已于2024年10月推进北交所第三期辅导工作,此次辅导机构为海通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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