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保险公司内部的信任滤镜,竟成了同僚间诈骗的温床。
近日,据新黄河报道,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下称“人保健康天津分公司”)员工闻某,利用同属人保集团的业务关联与身份便利,私刻公章、虚构险种,在2019年至2023年的四年间,骗取19人共计超500万元,其中12名被害人是“人保系”同事。
这场“同室操戈”的骗局,作案跨度长达四年,涉案金额超500万元,且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仍持续实施诈骗行为。最终,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但涉案钱款已被挥霍一空,被害人集体维权一审败诉,相关民事赔偿案件现已进入二审程序。
行骗不辍:取保候审期还在疯狂收割
1993年出生的闻某,2016年入职人保健康天津分公司,同时担任公司与人保财险天津市蓟州区支公司(下称“人保财险蓟州支公司”)对接的“互动业务专员”。他的身份信息被纳入人保财险蓟州支公司企业微信名录,长期的业务对接,为后续诈骗积累了天然的信任基础。
骗局始于2019年,闻某以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为名,编造“贴心管家健康保险”这一虚构险种,向被害人于某军骗取21万余元。2020年至2023年期间,他以同样方式又骗取古某东5万余元。作案过程中,闻某始终以“内部流程简化”为由,仅向被害人出具自制的保险凭证,从未提供正式保单及合同,同时通过定期返还少量“利息”维持骗局可信度,靠拆东墙补西墙的模式拖延时间。
2021年至2023年初,闻某进一步扩大诈骗范围,将人保健康天津分公司2017年已停售的“安康无忧团体护理保险”重新包装后,推销给5名被害人。
值得注意的是,该停售产品在历史销售中本就存在不规范操作——公司仅向投保人提供保险凭证,未载明保险责任范围、被保险人权利等关键信息,也未留存被保险人同意投保的有效证明。
这一违规情形被闻某利用,让被害人对“仅提供凭证”的交易模式未产生丝毫怀疑。
2022年8月,被害人高某霞在支付16万元“保费”后,发现所持保险凭证上的“人保健康天津分公司”公章存在异常,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闻某案发后退还该笔款项并获得谅解,同时上交私刻的公章。2023年1月16日,公安机关以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截至此时,闻某已诈骗7人,其中4人为人保财险蓟州支公司员工,涉案金额累计数十万元。
令人震惊的是,取保候审期间的闻某并未收敛,反而开启了更密集的诈骗行径。尽管人保健康天津分公司已于2022年10月26日决定对闻某停职调查,并在11月5日将其工号进行“离职登记”,但未对外公示相关信息,闻某仍能以“公司员工”身份活动,其在人保财险蓟州支公司企业微信群中的职务信息,更是保留至2023年7月11日。
2023年2月,闻某以同村熟人关系及保险公司“开门红大额存款”为由,骗取苏某成、胡某军夫妇10万余元。
此后,他又虚构“健康一卡通”“康利人生A”等虚假险种,将主要诈骗目标锁定为人保财险蓟州支公司员工,以“帮忙完成业绩”为借口,辅以转账“佣金”的手段诱导同事投保。
期间,闻某再次私刻公司公章用于开具虚假凭证,至2023年7月累计新增12名被害人,其中8人为人保财险蓟州支公司员工,单笔最大诈骗金额达153万余元。
2023年7月11日,刘某征、胡某军等被害人相继报警,次日闻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庭审中,闻某供述诈骗所得款项均用于偿还欠款、日常消费及“运营虚假产品”,所谓“利息”“佣金”均来自新被害人的钱款。
而人保健康天津分公司与闻某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已是2023年6月30日,距离其最终被刑事拘留仅12天。
内控塌方现场:监管罚单撕开的信任遮羞布
闻某的骗局能持续四年,且在取保候审期间仍能屡屡得手,背后暴露出的,是人保健康天津分公司长期存在的管理漏洞与合规隐患。随着案件侦破,监管部门的调查更直指其多项违规操作。
2023年12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天津监管局出具的《金融监管警示书》,明确点出该公司在闻某涉刑案件的管理与风险处置中,存在三项核心问题:一是风险排查提示不规范,未保留排查提示通话录音;二是内部问责程序不严谨,案发机构人员参与问责工作;三是与合作单位风险提示不规范,未通过书面文件形式向人保财险天津市分公司等关联机构通报闻某案件情况。
监管调查显示,人保健康天津分公司曾在2022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组织人员对闻某的既往业务开展电话回访排查,涉及402件保单、206名客户,然而公司呼出电话录音仅保存3个月,导致相关回访内容无法回溯核实,多名被害人也表示从未接到过任何风险提示电话。
更为关键的是,作为与闻某业务往来最密切的合作单位,人保财险蓟州支公司始终未收到关于闻某涉案的书面通报,其员工直至闻某被刑事拘留,仍未知晓其已被停职及取保候审的情况,这为闻某取保候审期间持续诈骗提供了关键条件。
此外,监管部门在针对“安康无忧团体护理保险”的信访答复中确认,人保健康天津分公司在该产品销售过程中,长期存在保险凭证要素不全、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缺乏被保险人投保同意证明等违规行为,违反《中国保监会关于促进团体保险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
这种日常业务管理的不规范,不仅降低了被害人的警惕性,也为闻某虚构交易场景、伪造凭证提供了可乘之机。
值得关注的是,人保集团官网公示的反贿赂反贪腐制度明确规定,员工不得与利益相关单位发生非正常资金往来,禁止隐瞒关联关系,但在闻某案中,这些制度并未有效防范风险。
直至2025年11月,人保健康天津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仅表示“事件已交由律师处理,走司法程序”,未就管理漏洞整改、被害人补偿等问题作出明确回应。
人保健康作为中国人保(601319)旗下专业健康险子公司,其在天津的分支机构——人保健康天津分公司,自2006年9月18日成立以来,已扎根天津近二十年,坐落于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的人保大厦,2024年员工人数为165人。
回溯过往,2009年,天津保监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在营销员管理层面存在系统性漏洞:不仅大量营销员在未签订书面委托协议的情况下便开展保险代理业务,甚至出现营销员实际展业时间早于协议签署时间的乱象,此类违规行为涉及保费规模超400万元,暴露出公司在基础业务流程管控上的严重缺失。
时间来到2018年,天津保监局再次对人保健康天津分公司亮剑。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内部滋生出更为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虚列费用套取资金”的方式,人为制造虚假财务支出,将违规所得资金用于账外运作;同时系统性“编制虚假回访录音”,刻意伪造客户反馈记录,企图掩盖业务瑕疵。
这一系列行为严重破坏保险行业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此次事件中,时任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12名相关管理人员,因未尽到审慎管理职责,被监管部门认定负有直接责任或管理责任,公司最终被合并处以44万元罚款,多名责任人亦受到相应处罚。
维权迷局:刑事退赔成泡影,民事索赔陷僵局
2024年,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对闻某诈骗案作出刑事判决。法院认定,闻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保险产品、私刻公司公章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尽管闻某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但鉴于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犯罪,主观恶性较大,依法不予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闻某有期徒刑十四年,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并责令其退赔19名被害人共计500余万元损失。
然而,刑事判决的生效并未解决被害人的实际损失问题——闻某诈骗所得已全部挥霍,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判决确定的退赔义务难以履行。面对数十万元至百万元不等的财产损失,19名被害人陷入维权困境。
多名被害人认为,人保健康天津分公司的管理漏洞与自身损失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遂发起集体维权。其中,贺女士率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人保健康天津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2025年9月,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对该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闻某虚构的保险产品未在监管部门登记备案,其私刻公章、收取款项的行为超出职权范围,保险凭证存在投保单位名称与公章不符等瑕疵,不具有表见代理的权利外观;其次,原告作为保险公司从业人员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知正规投保流程,却多次将保费直接交付闻某并收取所谓“收益”,资金往来未经过公司账户,对损失存在重大过失,不足以认定闻某构成表见代理;此外,原告损失已由刑事判决确定退赔主体为闻某,被告不应承担重复赔偿责任。综上,法院驳回贺女士的起诉。
贺女士不服一审判决,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上诉理由指出,人保健康天津分公司在闻某涉刑后,未及时履行通报义务、未有效管控其职务身份,导致诈骗行为持续发生,公司过错与被害人损失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且监管部门已认定公司存在多项违规,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截至2025年11月,该案二审尚未开庭。
一场持续四年的骗局,终结于十四年的刑期,却未终结19名被害人的维权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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