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对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政策作出调整。
通知明确,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这一调整将有效降低商业用房购置的资金门槛,激发合理购房需求,助力商办市场活力提升。
政策同时坚持因城施策原则,赋予地方调控自主权。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省级派出机构,将根据辖区内各城市政府调控要求,在全国统一最低首付比例基础上,自主确定当地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限,确保政策精准适配不同区域市场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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