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亮科技高层因多种不规范情形被出具警示函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周浩宇 5.9w阅读 2025-01-10 18:07:07
1月10日,根据深圳证监局在2025年1...

1月10日,根据深圳证监局在2025年1月1日发布的决定,长亮科技(300348)的董事长王长春、总经理李劲松及财务总监赵伟宏因公司在收入和费用核算、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无形资产摊销、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核算及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被出具警示函。

经查,长亮科技的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影响了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深圳证监局已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若对此监管措施不服,相关人员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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