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会计师因审计违规被出具警示函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周浩宇 3.4w阅读 2025-03-13 12:59:29
3月13日,根据江苏证监局在2025年3月13日发布的公告,华兴会计师事务...

3月13日,根据江苏证监局在2025年3月13日发布的公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叶如意和郑深因在琏升科技(300051)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违规行为而受到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公告指出,审计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在风险评估及后续应对程序执行不到位,未能充分识别和应对公司子公司深圳市道熙科技有限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同时,内部控制审计程序和实质性程序的执行也存在不足,未对公司SaaS业务的信息系统进行必要的审计或测试,且在收入确认方法的分析上未能做出恰当的职业判断。这些行为违反了多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最终,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并要求其在收到决定书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确保今后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审计准则,提升审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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