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在2025年6月5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3号,刘海青因内幕交易邵阳液压(301079)股票而受到处罚。
刘海青于2023年4月8日至5月19日期间,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导致其非法获利142万元。
调查发现,刘海青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邵阳液压实际控制人粟某某进行了多次通话,并在此期间买入邵阳液压股票35万股,买入金额为786万元。刘海青的交易行为存在明显异常,包括在敏感期内账户交易频繁及资金大幅增加等。最终,湖南证监局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425万元罚款,要求其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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