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股份股东吴应举因儿子短线交易被出具警示函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张海宁 9644阅读 2025-06-27 19:59:04
根据安徽证监局在2025年6月27日发布的公告,吴应举因其在常青股份(603768)持股5%...

根据安徽证监局在2025年6月27日发布的公告,吴应举因其在常青股份(603768)持股5%以上的股东身份,受到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吴应举的儿子吴瑞在2024年12月12日至2025年4月21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累计买入1.53万股,成交金额合计17万元,累计卖出2.59万股,成交金额合计31万元。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安徽证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吴应举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并将该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吴应举需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报告,并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如对该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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