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绿和及其责任人周围因信息披露问题获警示函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周浩宇 2.2w阅读 2025-07-04 16:14:35
7月4日,根据辽宁证监局发布的公告,辽宁绿和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

7月4日,根据辽宁证监局发布的公告,辽宁绿和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围因信息披露不规范问题收到了警示函。具体问题包括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及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错误。

辽宁绿和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在2025年4月30日前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违反了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此外,公司的2023年年报和2024年半年报中披露的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与实际地址不一致,同样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于以上违规行为,辽宁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及周围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其记录在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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