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登科技及相关负责人因多项违规被出具警示函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张海宁 1.7w阅读 2025-07-04 16:49:20
根据浙江证监局在2025年7月4日发布的公告,美登科技(838227)及其相关人员因存在多项...

根据浙江证监局在2025年7月4日发布的公告,美登科技(838227)及其相关人员因存在多项违规行为而受到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具体被监管的个人包括公司创始人邹宇、王良晶、苏鑫,以及前董事会秘书马原和徐靓依。

首先,美登科技在2017年至2023年5月期间,存在股份代持问题,导致公司股东持股信息披露不准确。这一行为违反了多项监管规定。

其次,公司未及时披露对外收购事项,包括收购杭州客数互动网络科技责任有限公司和成都西阿爱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此外,公司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的信息披露也存在不准确的情况,涉及资金使用不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浙江证监局强调,相关人员需吸取教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合规意识,并在收到决定书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对于不服从该监管措施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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