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青岛证监局在2025年7月4日发布的公告,山东康大恒远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康培强和现任总经理逄晓鹏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该公司存在部分基金未按照分配决议确定的金额向投资者进行分配,并且未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具体而言,山东康大恒远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同时,康培强和逄晓鹏未能恪尽职守,未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因此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违反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此事件将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监管部门要求其高度重视并加强内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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