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深交所在2025年7月15日发布的公告,华源控股(002787)及其实际控制人李志聪、董事会秘书邵娜收到了监管函。
监管函指出,华源控股在2020年9月至2023年3月期间,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涉及的关联交易包括向苏州昌尊贸易有限公司购买汽车租赁业务,交易金额合计43万元,以及向湖北庆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购买建筑装修工程业务,交易金额合计1655万元。
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违反了多项《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具体包括《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0.2.4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一款、第6.3.6条第二项等条款。
监管函强调,李志聪和邵娜未及时告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导致信息披露延迟,负有重要责任。深交所希望该公司及其管理层吸取教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2025年一季度,华源控股实现收入5.62亿元,归母净利润2213万元。
重要提示:本文著作权归财中社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editor@caizhongsh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