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在2025年7月18日发布的公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相关人员因审计中泰化学的年度财务报表未勤勉尽责而受到行政处罚。具体而言,信永中和在2021年和2022年对中泰化学的审计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未能发现中泰化学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财务造假行为。
经调查,信永中和在审计过程中存在多项缺陷,包括重要性水平制定不当、未获取适当的审计证据、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等,违反了相关审计准则。最终,信永中和被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336万元(不含税),并处以同等金额的罚款。同时,马文俊、范建平和赵金义也分别被给予警告并处以相应的罚款,金额为35万元、25万元和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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