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8日,优优绿能(301590)发布公告,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充电模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地点进行变更。具体而言,原计划在深圳市光明区购置写字楼和在深圳市宝安区租赁厂房的方式,将调整为在深圳市光明区购买土地并自建厂房及办公场所。
此次变更是基于公司在深圳市光明区规划区域购置约2万平方米地块,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考虑。变更后,项目实施将更有利于资源配置和公司整体运营。
此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025年一季度,优优绿能实现收入3.61亿元,归母净利润6138万元。
重要提示:本文著作权归财中社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editor@caizhongsh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