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通股份及相关人员因信息披露违规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周浩宇 9826阅读 2025-07-22 18:37:26
7月22日,亚通股份(600692)发布公告,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7月22日,亚通股份(600692)发布公告,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的《决定书》,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主要原因是公司在2023年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包括未准确确认收入和利润,导致年报披露的数据不准确。

具体而言,亚通股份全资子公司混凝土公司与华盛建设签署合同,确认的收入为6049万元,但因未在报告期内让渡管桩控制权,该收入确认不符合会计准则。此外,混凝土公司在核算人工成本时存在归集不准确的问题,影响了利润总额的准确性。公司在年报中未将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列示,也违反了相关信息披露规定。

为此,上海证监局决定责令公司改正,并要求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同时,对时任董事长梁峻、时任总经理翟云云及时任副总经理顾培出具警示函。

2025年一季度,亚通股份实现收入7994万元,归母净利润-10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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