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尔赛及其高管因信息披露违规获警示函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周浩宇 5054阅读 2025-08-21 17:59:56
8月21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的公告,豪尔赛(002963)及其...

8月21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的公告,豪尔赛(002963)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戴宝林、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戴聪棋、董事、副总经理侯春辉和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闻国平收到了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次监管措施的原因是因豪尔赛涉嫌单位行贿罪,控股股东戴宝林于2025年6月19日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且公司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反映出在规范运作、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缺陷,违反了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监管局决定对上述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相关责任人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防止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如对该决定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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