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7日,新天绿能(600956/00956)发布公告,因需要更多时间确定须载入通函的若干资料,包括独立财务顾问函件,公司已根据收购守则规则8.2向执行人员申请同意,将寄发通函的期限延至2025年9月30日或之前的日期。执行人员已表示有意授出有关同意。
2025年中期,新天绿能实现收入109.04亿元,归母净利润14.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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