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同会计事务所因ST智知三年财报造假案被罚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冯静涵 2.4w阅读 2025-10-14 14:04:46
10月13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

10月13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3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刘均山、赵雷励、王振军因在ST智知(603869)2019年至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存在未勤勉尽责的行为而受到处罚。

经查明,致同所出具的新智认知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且在审计过程中未有效识别及评估财务报表舞弊风险,内部控制测试程序和实质性程序执行不到位。

具体而言,致同所未能发现虚增收入、利润的情况,导致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致同所被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510万元,并处以1020万元的罚款。刘均山、赵雷励、王振军分别被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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