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纳川子公司法人被限高 系合同纠纷所致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黄嘉森 8078阅读 2025-11-18 19:33:36
11月18日,ST纳川(300198)发布公告,近日获悉,公司子公司连城县...

11月18日,ST纳川(300198)发布公告,近日获悉,公司子公司连城县城发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林惠霞被限制高消费。

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12日出具《限制消费令》,因林惠霞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禁止其进行多项高消费行为。

公告中提到,该案件涉及连城水发与福建省广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建设施工合同纠纷。

除此之外,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共1起,涉案金额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8%。该案件目前一审审理中,具体进展仍需关注。

2025年前三季度,ST纳川实现收入5793万元,归母净利润-1.0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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