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发布的公告,腾越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杨惠妍、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陈嘉佳和总经理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杨泽辉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腾越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未及时披露公司名称变动、公司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总经理变动,以及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重要提示:本文著作权归财中社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editor@caizhongsh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