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证监局在2025年11月26日发布的公告,四川富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罗克难收到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具体违规情况包括: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的业务、未及时更新公司从业人员及办公地址信息,以及未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投资申报、登记、审查、处置等管理制度。
四川富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完成整改,并向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罗克难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根据相关法规,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并将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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