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增利润456%+资金占用6.6亿!爱康科技领1200万罚款,实控人终身禁入证券市场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冯静涵 1.5w阅读 2025-11-28 19:57:34
11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连发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浙...

11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连发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科技”,曾用名江苏爱康科技)及时任董事长邹承慧等5名核心责任人“精准追责”,剑指公司2019年至2024年持续且多维度的信息披露违法乱象。

经查,爱康科技的违法行为呈现“时间长、金额大、类型多”特征:2019-2023年,实控人邹承慧及其关联方通过电站、融资租赁公司等渠道,累计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从2.49亿元升至6.63亿元,最高占当期净资产28.69%;同期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峰值达9.06亿元,占净资产24.11%,上述事项均未履行披露义务。

2023年,公司更通过少计借款费用虚增利润,三季报虚增金额3357.29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比例高达456.51%,还隐瞒与关联自然人的4.17亿元资金往来。

2024年,公司又虚假宣称“无ST风险”“在手订单50亿元”,且子公司6月涉诉被执行的关键信息,迟至7月才披露。

最终处罚力度堪称严厉:爱康科技合计被罚1200万元;实控人邹承慧因全面主导违法、隐瞒实际控制关系,被罚款1600万元(含1000万元实际控制人责任罚款),并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彻底告别证券行业;时任董事、副总裁袁源,时任副董事长易美怀分别被罚300万元、200万元,均获3年市场禁入;时任监事官彦萍、周品娟分别被罚70万元、60万元。

浙江证监局明确,除部分关联担保金额核算意见外,当事人其余申辩均未被采纳。

重要提示:本文著作权归财中社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editor@caizhongshe.cn。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长按保存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