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61万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终审:利源股份胜诉 驳回原告再审请求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张海宁 1.1w阅读 2025-12-01 16:24:47
12月1日,利源股份(002501)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

12月1日,利源股份(002501)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该案件涉及原告黄某某、李某某及张某某等投资者诉公司的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请金额为4861万元。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并驳回了原审原告的再审申请。

公告指出,该案涉及公司重整前事项,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截至公告日,公司没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2025年前三季度,利源股份实现收入1.97亿元,归母净利润-88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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