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斯创科技及相关人员因信息披露不及时被出具警示函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冯静涵 1.9w阅读 2025-12-04 18:17:48
根据浙江证监局在2025年12月4日发布的公告,麦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吴佳栋、吴金...

根据浙江证监局在2025年12月4日发布的公告,麦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吴佳栋、吴金初、徐琴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此次措施的原因是麦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公司部分建筑物未取得产权证而被当地相关部门要求限期整改,在2022年3月,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琴芳、周水英、吴佳栋、吴金初等私人作出了公开承诺,拟于2022年8月30日前完成相关工作,但实际上并未如期完成。直到2024年12月9日,公司才补充披露公告,承诺履行期限变更至2025年12月31日。

时任董事长吴佳栋、吴金初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徐琴对此事负有主要责任,因此被认定违反了相关的监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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