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旅游终审胜诉 对方需无偿转让桂圳投资35%股权 一同赔付20万元律师费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周浩宇 5.3w阅读 2025-12-12 17:33:02
12月12日,桂林旅游(000978)发布公告,公司于2025年12月11...

12月12日,桂林旅游(000978)发布公告,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收到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书,涉及与文良天、刘美希、广西桂圳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

判决维持了原审判决中被告文良天将其名下的桂林桂圳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35%股权无偿转让给公司,并要求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同时,被告需连带支付公司律师费损失20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还有其他未结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总金额约1332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24%。其中,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仲裁涉及金额约808万元,作为被告的诉讼、仲裁涉及金额约524万元。

2025年前三季度,桂林旅游实现收入3.39亿元,归母净利润35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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