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在2025年12月16日发布的公告,李婷因在担任中电投先融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存在违规行为,收到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具体违规事实包括私自与合作方签署协议及违规兼职且未按规定报告,这些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条款,李婷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向监管局提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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