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然股份(688121)发布公告,2025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根据决定书,公司在2021年至2024年期间存在违规支付部分募集资金的行为,资金通过控股股东、董事长有效控制的供应商或资金通道流入体外资金池,部分资金未如实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此有关部门对卓然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司董事长张锦红、财务总监吴玉同及董事会秘书张笑毓均因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受到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向上海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
2025年前三季度,卓然股份实现收入15.65亿元,归母净利润59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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