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芝股份一审胜诉 原实控人李苏华被判受让万向维景30%股权并支付6000万元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周浩宇 8465阅读 2025-12-23 18:25:58
12月23日,美芝股份(002856)发布公告,公司与被告李苏华、第三人叶...

12月23日,美芝股份(002856)发布公告,公司与被告李苏华、第三人叶建辉合同纠纷一案进展。公司在此案中作为原告,李苏华为公司时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李苏华受让公司持有的广东万向维景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30%的股权,并向公司支付600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据悉,公司参股子公司万向维景2020年至2023年累计处于亏损状态,经营未能达到公司预期且三年内分包给公司的工程项目毛利合计未超过6000万元,公司有权要求公司时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苏华以成本价即6000万元购买公司所持万向维景30%的股权。

2025年前三季度,美芝股份实现收入2.41亿元,归母净利润-44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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