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升达林业(002259)发布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弘达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之间的质押合同纠纷一案的进展情况。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中弘达公司的诉讼请求,公司不服并向福建高院提起上诉。福建高院认定相关合同无效,并驳回中弘达公司的其他诉求。
中弘达公司不服二审判决,于2025年11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要求撤销福建高院的判决,并请求厦门国际银行返还2.03亿元及3.11亿元,并要求赔偿资金占用损失。
2025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最高院的《受理通知书》,决定对再审申请事项立案审查。目前,因厦门国际银行已扣划相关资金,本案尚处于再审阶段,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
2025年前三季度,升达林业实现收入7.17亿元,归母净利润19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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