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ST未名(002581)发布公告,近日收到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案件处于二审判决阶段,公司作为被害单位,涉及的被告人包括潘爱华、李鹏飞和罗德顺。
此前,公司就杭州强新入股全资子公司厦门未名事项,已于2022年8月报案。为尽快收回对方持有的34%股权,双方于2025年7月签署《和解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杭州强新将该部分股权无偿转让给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已于2025年7月22日完成,公司现已100%持有厦门未名股权。
根据判决,潘爱华需向厦门未名返还1275万元。
2025年前三季度,ST未名实现收入2.12亿元,归母净利润-6881万元。
重要提示:本文著作权归财中社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editor@caizhongsh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