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激智科技(300566)发布公告,公司的子公司宁波江北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芯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宁波天圆新材料有限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认定有效期均为三年。
江北激智的认定为重新认定,而浙江芯智和宁波天圆则为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起,以上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可享受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2025年前三季度,激智科技实现收入16.28亿元,归母净利润1.6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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