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石英股份(603688)发布公告,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云港强邦石英制品有限公司收到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
判决结果显示,被告人王某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80万元;被告人纪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70万元;被告单位强邦公司被判处罚金270万元;被告人段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期执行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同时追缴非法所得款项王某某28.66万元、纪某某36.19万元、强邦公司265.19万元,均上缴国库。
2022年1月,公司受让段井强、段井邦持有的强邦公司51%股权,强邦公司自此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案中公司为被害单位,强邦公司系因为公司收购前的相关犯罪事实被刑事处罚。待判决生效后,公司将依据与段井强、段井邦及强邦公司共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相关条款追究相关方的民事责任。
2025年前三季度,石英股份实现收入7.53亿元,归母净利润1.3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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