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海伦哲(300201)发布公告,关于公司与深圳连硕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的诉讼进展。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本案按上诉人姜敏、余顺平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收到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杨娅等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返还现金股利等暂合计为2.34亿元。一审判决已生效,公司将积极督促及跟进判决执行情况,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尽最大努力追讨业绩补偿款。
2025年前三季度,海伦哲实现收入12.90亿元,归母净利润1.7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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