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子公司中山证券成共同被告 卷入3.5亿元旧贷纠纷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周浩宇 9884阅读 2026-01-20 18:55:51
1月20日,锦龙股份(000712)发布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近日收...

1月20日,锦龙股份(000712)发布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近日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被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侵权责任纠纷诉至法院,共同被告还包括招商无锡分行、平安深圳分行、国民基金及朱东卫。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诉讼的纠纷起因于2014年5月,招商无锡分行委托中山证券设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要求投资3.5亿元于平安深圳分行的委托贷款。原告主张,由于相关人员冒用名义签订虚假文件,造成其资金损失。诉讼请求包括被告连带赔偿3.5亿元及资金占用费,合计诉讼请求金额为4.89亿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累计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约为90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约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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