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5%连带清偿:国联民生子公司就2.75亿证券虚假陈述纠纷上诉,山东高院已受理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邓芷晴 2.0w阅读 2026-01-28 20:36:56
1月28日,国联民生(601456)披露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全资子公司...

1月28日,国联民生(601456)披露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全资子公司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就一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案件进入二审阶段。

据悉,该纠纷为李立群等1618名投资者发起的普通代表人诉讼,一审被告包括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力生物”)、国联民生承销保荐等15方。济南中院一审判决显示,投资者对龙力生物享有投资差额损失、通知费及律师费合计2.75亿元债权,国联民生承销保荐需在5%范围内(约1375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按5%比例负担141.23万元案件受理费。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请求撤销其连带清偿判项,改判驳回投资者全部诉讼请求。其上诉理由为自身行为不满足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责任的多个构成要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国联民生证券表示,公司已根据一审判决计提预计负债,具体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经营正常,该诉讼涉及金额不会对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后续将及时披露案件进展,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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