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华宝股份(300741)发布公告,在2026年2月11日,公司收到仲裁中心的裁决,裁定QIANRONG(钱戎)和黄锦荣应向公司支付因未按期增资造成的损失1422万元,以及业绩补偿款4.32亿元。裁决结果要求被申请人在三十日内支付相关款项。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通过董事会决议,决定收购上海奕方27%的股权,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公司及QIAN RONG(钱戎)、黄锦荣应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按期缴足增资款,另外,QIAN RONG(钱戎)、黄锦荣同意对公司承担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
后来,因QIANRONG(钱戎)和黄锦荣未履行增资款的支付义务,并且上海奕方在业绩承诺期内持续亏损,公司于2023年以QIAN RONG(钱戎)、黄锦荣为被申请人向仲裁中心提交了仲裁申请。
2025年前三季度,华宝股份实现收入9.96亿元,归母净利润77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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