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华瑞股份(300626)发布公告,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梧州市东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转来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涉及公司原控股股东孙瑞良及相关人员张依君2023年度业绩承诺事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报告,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为-908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9896万元,剔除相关投资损失后最终实现的净利润为1361万元,未能实现2023年度承诺的业绩,当年需支付补偿款3139万元。
仲裁裁决要求孙瑞良、张依君向公司支付补偿款1883万元及相应的逾期利息,此外还需偿付律师费19万元和仲裁费29万元。上述款项应在裁决作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完毕。截止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孙瑞良、张依君应支付的2022年度及2023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项。
2025年前三季度,华瑞股份实现收入6.02亿元,归母净利润13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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