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利预减7000万:福斯达仲裁败诉,需向日本企业支付15.95亿日元赔偿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冯静涵 1.1w阅读 2026-03-18 20:25:52
3月18日,福斯达(603173)发布公告,近日收到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关于...

3月18日,福斯达(603173)发布公告,近日收到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关于仲裁号为28574/XZG的案件的裁决。公司作为被申请人,需向申请人Air Water Engineering Inc.(Japan)(简称“AWE”)支付15.95亿日元的损失赔偿,以及11万美元的预付费用和2.56亿日元的律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裁决款项的利息按年利率3%计算,自裁决作出之日起计至全额支付之日止。

根据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本次仲裁结果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约7000万元人民币。

2025年前三季度,福斯达实现收入21.41亿元,归母净利润3.4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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