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福斯达(603173)发布公告,近日收到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关于仲裁号为28574/XZG的案件的裁决。公司作为被申请人,需向申请人Air Water Engineering Inc.(Japan)(简称“AWE”)支付15.95亿日元的损失赔偿,以及11万美元的预付费用和2.56亿日元的律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裁决款项的利息按年利率3%计算,自裁决作出之日起计至全额支付之日止。
根据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本次仲裁结果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约7000万元人民币。
2025年前三季度,福斯达实现收入21.41亿元,归母净利润3.45亿元。
重要提示:本文著作权归财中社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editor@caizhongsh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