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股份EPC项目违约遭业主起诉:融资未落实、风机未采购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邓芷晴 2.0w阅读 2026-03-20 16:34:11
3月20日,金冠股份(300510)发布公告,公司被贵州保龙新能源开发有限...

3月20日,金冠股份(300510)发布公告,公司被贵州保龙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起诉,涉案金额达4128万元。

保龙新能源请求判令贵州威宁保龙(20+30+30)MW风电场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于2024年1月11日终止,并判令公司支付风机采购增加费用1000万元、融资成本增加费用暂计2352万元、融资保函费用37万元、违约金739万元。

金冠股份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中标贵州威宁保龙风电场EPC项目后,未按合同约定推进项目融资、提交履约保函、签订风机采购合同等,构成实质性违约。

其中,金冠股份虽于2023年7月向金风公司发出风机中标通知书,但迟迟未与其签订采购合同,导致风机无法按期进场,造成工期延误。经多次催告无果,原告于2024年1月11日解除合同,现起诉索赔4128万元。

2025年前三季度,金冠股份实现收入7.37亿元,归母净利润-7055万元。

重要提示:本文著作权归财中社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editor@caizhongshe.cn。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长按保存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