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股份(600330)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2026年4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
警示函指出,公司在2021年至2024年期间,未披露与徐州同鑫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美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和嘉兴天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并且在2022年至2024年与美兴光电的交易金额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时,未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025年前三季度,天通股份实现收入24.59亿元,归母净利润57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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