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在2026年4月17日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广州民投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在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受到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广州民投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包括:委托不具备基金业务销售资格的个人或公司进行资金募集并支付报酬,未在约定期限内向投资者披露季度报告,部分基金产品合同中未约定信息披露内容,未按合格投资者标准获取部分投资者的资产证明材料,未告知部分投资者其风险识别、承担能力与基金产品风险等级的匹配关系,以及与关联方混同办公,业务开展不够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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