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在成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项目中存在违规行为,被罚没604万元。
经查明,永拓所出具的成龙建设2016年至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为成龙建设发行“19成龙01”公司债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此外,2016年至2018年,永拓所在具体审计计划中评估成龙建设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为“风险正常”,在“计划的进一步审计程序”中未识别收入存在舞弊风险,也未在底稿中说明得出上述结论的理由。而且,永拓所还存在执行内部控制审计程序不到位,以及未就银行存款、收入、成本及往来款的真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违规行为。
同时,永拓所还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具体包括:未就成龙建设工程项目完工进度的真实性、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执行存货监盘及截止测试程序不到位;未就税费真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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