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开展私募业务 福晟资本与法人潘浩然被警示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张海宁 1.2w阅读 2026-04-27 17:39:30
根据深圳证监局在2026年4月27日发布的公告,深圳市福晟资本有限公司及其时任法定代表人潘浩...

根据深圳证监局在2026年4月27日发布的公告,深圳市福晟资本有限公司及其时任法定代表人潘浩然因在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而受到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具体违规情况包括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以及未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有关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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