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杨征帆因内幕交易被合计罚没282万元。
经查,某公司披露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杨征帆时任该公司董事,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内幕信息公开前,杨征帆利用“李某然”证券账户买入该公司股票,盈利2.44万元。此外,该公司还披露2020年度利润分配事项,杨征帆利用案涉账户买入股票盈利4279元。
而且,某公司披露2020年1月至9月归母净利润达1.14亿元,同比增长145.49%,杨征帆因与该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有关内幕信息,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内幕信息公开前,杨征帆利用案涉账户买入该公司股票,盈利6.4万元。
此外,某公司披露收购另外一家公司股权事项,内幕信息公开前,杨征帆利用案涉账户买入收购方公司股票,盈利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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