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规披露一致行动关系 浙海德曼两股东被出具警示函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冯静涵 2.3w阅读 2026-05-14 17:12:13
根据浙江证监局在2026年5月14日发布的公告,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蒋仕波和高...

根据浙江证监局在2026年5月14日发布的公告,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蒋仕波和高雅萍因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被出具警示函。

浙海德曼(688577)在其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蒋仕波和高雅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5.22%的股份,但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违反了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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