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发布的公告,苏华峰、史哲元因违规买卖证券分别被罚90万元和100万元。
调查发现,2022年1月,证券从业人员苏华峰和史哲元分别与名义持有人达成一致,名义持有人通过委托持股方式向苏华峰、史哲元分别转让某拟上市公司部分股份。随后,苏华峰和史哲元股权款分别转账至名义持有人指定银行账户。2025年9月,名义持有人等额返还股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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