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科生物及实控人、董秘收警示函:定增信披违规 《补充协议》亦未披露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杨楚欣 1.4w阅读 2026-06-05 10:35:18
6月5日,根据浙江证监局发布的公告,杭州联科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

6月5日,根据浙江证监局发布的公告,杭州联科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宋路红、孙晓梅收到了警示函。

此次警示函源起联科生物在2021年定向发行过程中未能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涉及的《补充协议》未在定向发行文件中披露,且在后续诉讼中未进行必要的信息披露。

宋路红作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会秘书孙晓梅知悉特殊投资条款和诉讼事项,但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导致公司违规,对此负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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